第(3/3)页 “明诚,你今天怎么带着一把步枪?” 陆芳芳也不客气,她好奇地走上前,将步枪拿了起来。 来团里这些日子,她见的多了,也认识了一些枪支。 自家男人带来这把枪,应该是叫56式半自动步枪,打7.62毫米子弹。 拿着五六半训练的民兵队伍 这也算是这个年代,最流行的一款步枪了。 除了部队之外,全国上下,每个公社的民兵队里,基本上都有这款枪的身影。 这个年代不禁枪,反而鼓励大搞训练,全民皆兵,你要是有钱,自己都能搞到,当然,价格可不便宜。 “咔嚓~” 拉下枪栓,她瞧了一眼顶部的弹仓,见里边没有子弹,她放心的摸索了起来。 这把枪,顶部的弹仓,可以压下十发子弹,哪怕是只熊,一口气打上十枪,那也撑不住,用来防卫野兽是绰绰有余了。 这款步枪也不重,她感觉也就七八斤,正适合她用。 陆芳芳越看越喜欢,都恨不得让庄明诚,替自己买了一把了。 他是副团长,有资格单独买枪。 “明诚,我要的配枪申请,你写没写呀?可得抓紧给我们养殖场配枪,不然没武器防着,养殖场的人都不安心。” 庄明诚正在专心致志地烤着狼腿,闻言他随口说道:“团里已经同意了,这把枪就是,你可得好好放着,千万别弄丢了。” “哎呦,你不早说!” 陆芳芳眼睛一亮,顿时兴奋了起来。 有了这把步枪,再加上她练出来的枪法,以后还不得驰骋草原呀。 像昨晚那种情况,她要是有这把步枪在,指定能在十发之内,击毙那只野熊。 拿着步枪,陆芳芳站起来,背到了自己背上。 前后走了几步,她睥睨地看向庄明诚,轻哼了一声。 以后自己有这枪在,她看这败家爷们还敢不敢不老实。 “你这么看我干嘛?” 庄明诚被媳妇看得浑身不自在,他心里突然有些后悔。 “咳咳,行了,行了,别闹了,媳妇,快来,我这狼腿都烤好了,你快尝尝。” 第(3/3)页